爱它,就给它自由!
爱它,就给它自由!
爱它,就给它自由!鸟儿是蓝天的精灵,人类的朋友(péngyǒu),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加强鸟类资源保护,对(duì)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(yìyì)。
在世界(shìjiè)环境日来临之际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梳理一批捕鸟杀(shā)鸟违法行为的刑事案件,提示广大群众爱鸟护鸟,守护鸟类栖息环境,共筑绿色家园。
“爱意(àiyì)”变质成伤害,“爱鸟”也难逃刑罚
退休后,张某喜欢(xǐhuān)上了养鸟。2023年至2024年7月间,张某从他人处(chù)购买、接收画眉鸟(huàméiniǎo)。2024年7月,民警在张某家中查获5只画眉鸟。
据(jù)张某交代,他向沈某、李某等人出售画眉鸟14只,获利(huòlì)6650元(yuán)。在饲养过程中,有2只飞走,3只死亡,1只再次转卖,已有(yǐyǒu)8只被追回,现存活的画眉鸟均已得到救助。经鉴定,14只画眉鸟价值7万元。
张某表示,他知道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但购买和饲养是出于对鸟的喜爱(xǐài),出售获利也只是为换些(huànxiē)鸟食钱,不成想在不知不觉中(zhōng)触犯了法律。
案件审理(shěnlǐ)期间,张某家属主动代为退赔违法所得。
最终,法院判决张(zhāng)某犯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(yīnián)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追缴违法所得六千六百五十元,予以没收(mòshōu),上缴国库。
画眉鸟属于“三有(sānyǒu)”动物。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已将画眉鸟、百灵、红嘴相思鸟等多种传统观赏鸟收录其中。上述鸟类晋级为国家二级(èrjí)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任何(rènhé)捕猎、杀害、收购、运输及出售行为,都将面临(miànlín)法律的制裁。
作为画眉鸟的“粉丝”,张某明知该类鸟的保护等级仍抱有侥幸心理(jiǎoxìngxīnlǐ),违法饲养买卖,最终触犯法律获刑事处罚。在此,提醒广大爱鸟人士,及时(jíshí)关注(guānzhù)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鸟类保护等级的变化,拒绝买卖珍贵、濒危、国家重点保护(zhòngdiǎnbǎohù)野生鸟类,增强鸟类保护意识。
打野还(hái)持枪,两罪并罚
喜欢“打野(dǎyě)”的王某在2022年至2023年9月(yuè)期间(qījiān),伙同好友多次在夜间非法狩猎野兔;以掏鸟窝的方式,猎捕2只斑鸠。此外,他还多次使用拍笼,在家中捕猎斑鸠。
2023年9月,民警(mínjǐng)在王某家中查获3支(zhī)气动枪状物,经鉴定为枪支。
王某表示,自己闲来无事,偶尔与几个爱好相同的好友交流(jiāoliú)狩猎方法、讨论狩猎工具,并相约猎捕野兔、斑鸠打发时间(shíjiān)。未使用(shǐyòng)过枪支狩猎。
最终,法院判决王某犯非法(fēifǎ)狩猎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(zhíxíng)有期徒刑一年。
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,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(jìnxíng)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(yǒuqītúxíng)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(fájīn)。
在(zài)此,法官提示,爱好的“变现(biànxiàn)”应控制在一定限度内,要坚决抵制非法猎捕、交易野生鸟类,遵守(zūnshǒu)法律法规,以免“小爱好”付出“大代价”。
为赚钱捕鸟,触犯刑法得不偿失(débùchángshī)
袁某(mǒu)和杨某喜欢看鸟、买鸟。2024年4月至5月期间,袁某和杨某二人利用脚扣、斧子(fǔzi)、镊子等工具,以“掏鸟窝”的方式非法猎捕8窝沼泽山雀(shānquè)幼鸟,杨某向案外人出售后与袁某平分获利。
此外,二人还曾先后两次购买红喉歌(gē)鸲、蓝喉(lánhóu)歌鸲,出售并平分获利,其中25只活体鸟被民警查获,经鉴定共价值37500元。
同时,袁某还伙同他人在(zài)河道内利用粘网、电子诱捕(yòubǔ)器猎捕野生鸟类。
经核实,二人(èrrén)所捕猎的红喉歌鸲、蓝喉歌鸲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;沼泽山雀属于(shǔyú)“三有”动物。
法院经审理(shěnlǐ)认为,袁某、杨某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,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非法收购、出售国家(guójiā)重点保护的珍贵(zhēnguì)、濒危野生动物。
综合二人的坦白情节、认罪(zuì)认罚情况,最终,法院判决袁某、杨某犯非法狩猎罪、危害(wēihài)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数罪并(bìng)罚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七千元和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六千元。
野生鸟类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,任何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野生鸟类、危害(wēihài)珍贵(zhēnguì)、濒危野生鸟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罚。
本案中,袁某和(hé)杨某自称先是出于爱好(àihào)进行捕猎,后发现爱好之余还能盈利便乐此不疲。在利益驱逐下,二人频繁捕猎、出售野生鸟类,破坏鸟类资源,触犯刑法规定(guīdìng)。
我们都应积极保护鸟类资源,不让爱好超过合法边界,不使逐利成为猎捕、买卖(mǎimài)鸟类的内驱力(nèiqūlì)和衍生品。

鸟儿是蓝天的精灵,人类的朋友(péngyǒu),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加强鸟类资源保护,对(duì)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(yìyì)。
在世界(shìjiè)环境日来临之际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梳理一批捕鸟杀(shā)鸟违法行为的刑事案件,提示广大群众爱鸟护鸟,守护鸟类栖息环境,共筑绿色家园。

“爱意(àiyì)”变质成伤害,“爱鸟”也难逃刑罚
退休后,张某喜欢(xǐhuān)上了养鸟。2023年至2024年7月间,张某从他人处(chù)购买、接收画眉鸟(huàméiniǎo)。2024年7月,民警在张某家中查获5只画眉鸟。
据(jù)张某交代,他向沈某、李某等人出售画眉鸟14只,获利(huòlì)6650元(yuán)。在饲养过程中,有2只飞走,3只死亡,1只再次转卖,已有(yǐyǒu)8只被追回,现存活的画眉鸟均已得到救助。经鉴定,14只画眉鸟价值7万元。
张某表示,他知道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但购买和饲养是出于对鸟的喜爱(xǐài),出售获利也只是为换些(huànxiē)鸟食钱,不成想在不知不觉中(zhōng)触犯了法律。
案件审理(shěnlǐ)期间,张某家属主动代为退赔违法所得。
最终,法院判决张(zhāng)某犯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(yīnián)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追缴违法所得六千六百五十元,予以没收(mòshōu),上缴国库。
画眉鸟属于“三有(sānyǒu)”动物。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已将画眉鸟、百灵、红嘴相思鸟等多种传统观赏鸟收录其中。上述鸟类晋级为国家二级(èrjí)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任何(rènhé)捕猎、杀害、收购、运输及出售行为,都将面临(miànlín)法律的制裁。
作为画眉鸟的“粉丝”,张某明知该类鸟的保护等级仍抱有侥幸心理(jiǎoxìngxīnlǐ),违法饲养买卖,最终触犯法律获刑事处罚。在此,提醒广大爱鸟人士,及时(jíshí)关注(guānzhù)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鸟类保护等级的变化,拒绝买卖珍贵、濒危、国家重点保护(zhòngdiǎnbǎohù)野生鸟类,增强鸟类保护意识。
打野还(hái)持枪,两罪并罚
喜欢“打野(dǎyě)”的王某在2022年至2023年9月(yuè)期间(qījiān),伙同好友多次在夜间非法狩猎野兔;以掏鸟窝的方式,猎捕2只斑鸠。此外,他还多次使用拍笼,在家中捕猎斑鸠。
2023年9月,民警(mínjǐng)在王某家中查获3支(zhī)气动枪状物,经鉴定为枪支。
王某表示,自己闲来无事,偶尔与几个爱好相同的好友交流(jiāoliú)狩猎方法、讨论狩猎工具,并相约猎捕野兔、斑鸠打发时间(shíjiān)。未使用(shǐyòng)过枪支狩猎。
最终,法院判决王某犯非法(fēifǎ)狩猎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(zhíxíng)有期徒刑一年。
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,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(jìnxíng)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(yǒuqītúxíng)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(fájīn)。
在(zài)此,法官提示,爱好的“变现(biànxiàn)”应控制在一定限度内,要坚决抵制非法猎捕、交易野生鸟类,遵守(zūnshǒu)法律法规,以免“小爱好”付出“大代价”。
为赚钱捕鸟,触犯刑法得不偿失(débùchángshī)
袁某(mǒu)和杨某喜欢看鸟、买鸟。2024年4月至5月期间,袁某和杨某二人利用脚扣、斧子(fǔzi)、镊子等工具,以“掏鸟窝”的方式非法猎捕8窝沼泽山雀(shānquè)幼鸟,杨某向案外人出售后与袁某平分获利。
此外,二人还曾先后两次购买红喉歌(gē)鸲、蓝喉(lánhóu)歌鸲,出售并平分获利,其中25只活体鸟被民警查获,经鉴定共价值37500元。
同时,袁某还伙同他人在(zài)河道内利用粘网、电子诱捕(yòubǔ)器猎捕野生鸟类。
经核实,二人(èrrén)所捕猎的红喉歌鸲、蓝喉歌鸲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;沼泽山雀属于(shǔyú)“三有”动物。
法院经审理(shěnlǐ)认为,袁某、杨某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,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非法收购、出售国家(guójiā)重点保护的珍贵(zhēnguì)、濒危野生动物。
综合二人的坦白情节、认罪(zuì)认罚情况,最终,法院判决袁某、杨某犯非法狩猎罪、危害(wēihài)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数罪并(bìng)罚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七千元和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六千元。
野生鸟类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,任何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野生鸟类、危害(wēihài)珍贵(zhēnguì)、濒危野生鸟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罚。
本案中,袁某和(hé)杨某自称先是出于爱好(àihào)进行捕猎,后发现爱好之余还能盈利便乐此不疲。在利益驱逐下,二人频繁捕猎、出售野生鸟类,破坏鸟类资源,触犯刑法规定(guīdìng)。
我们都应积极保护鸟类资源,不让爱好超过合法边界,不使逐利成为猎捕、买卖(mǎimài)鸟类的内驱力(nèiqūlì)和衍生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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